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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T/WTO多边贸易体制建立六十年来,贸易自由化在国际贸易绝大多数领域都取得了相对成功的进展,唯独在农业部门,仍然存在着大量复杂的关税、配额、补贴和其他政府支持与保护措施。部分成员对农业的高额支持和补贴,严重扭曲了国际农产品贸易和市场价格,对发展中成员农业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由于农业政策渗入了政治、经济、社会,乃至文化等非经济因素,农产品贸易的自由化注定是个非常缓慢和复杂的过程,现在农业仍然是多哈回合谈判和多边贸易体制最为敏感的问题,农产品贸易仍然为各种贸易限制和扭曲措施所困扰。在2003年坎昆部长级会议上各方未能就农产品问题达成一致,2006年WTO总干事拉米宣布中止多哈回合谈判,至此,农产品贸易自由化问题仍没有进展,但任何事情都存在两面性,从另一方面来说这正给我们留下了广阔的研究空间。根据《补贴守则》和《农业协定》规定,农业补贴分为市场准入、出口补贴和国内支持。①由于我国在入世议定书中明确承诺取消一切出口补贴,所以在WTO框架下研究我国农产品贸易问题时,国内支持与市场准入成为仅有的两个切入口,本文未涉及市场准入的研究,因为市场准入的规范完全依赖于成员各方的谈判,或者说是各方力量博弈。农业补贴问题主要涉及国内政策,国内支持就是其中最值得研究的内容。本文从四个部分论述农业补贴中的国内支持政策。第一部分阐释补贴特别是农业补贴的理论,为探讨国内支持纪律问题奠定理论基础。在界定“农业补贴”、“国内支持”之后,进一步分析将农业补贴纳入WTO框架的内部动因和外部动因,并且从国际法和经济学的角度对农业补贴法律制度进行了分析,从而得出农业补贴及其法律制度存在的必要性。第二部分主要论述了《农业协定》的由来及其国内支持的主要规定。全面回顾GATT和WTO框架下有关农业补贴、国内支持的谈判。乌拉圭回合谈判中达成的《农业协定》引出国内支持问题,然后论述“国内支持”的绿黄蓝三种形态,形成国内支持法律制度的初步轮廓。另外,该部分还重点回顾了多哈回合谈判的进程以及谈判各阶段对国内支持规则的讨论与规定。第三部分是本文的核心部分,对WTO规则下的“绿箱”、“黄箱”和“蓝箱”规则分别进行详尽分析研究,试图探讨在每个规则下有争论的问题。尤其是对多哈回合《农业谈判框架协议》新规则与《农业协议》规则的异同进行了比较分析。举例说明个别发达国家如何利用分箱规则以及频繁的“转箱”行为来发展本国的农业产业,从而扭曲国际农产品贸易。在对每个规则分析完之后,笔者将我国农业国内支持政策放置于WTO规则下进行分析从而找到我国相关政策存在的问题。最后,结合我国实际,探讨现阶段我国农业产业的现状以及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农业支持政策的总体趋势,提出完善我国农业支持法律体系、建立农民收入支持体系、充分利用WTO各项规则发展农业以及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保险体系等方面的具体建议,试图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发展提供有益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