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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我国实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从体制上对中央与省级政府的财政关系进行了重构。随后,省以下各级地方政府普遍参照中央与省级政府分税制的模式,对各级地方政府的事权和财权进行了纵向划分。但是,受客观现实条件的制约,我国的分税制财政体制仍然带有较为浓厚的过渡性色彩,特别是省以下各级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始终没有形成科学、规范、高效的模式,导致地方财政特别是县乡财政困境等问题的存在。本文运用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等理论,借鉴国外地方政府管理的成功经验,在国内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用利益分析方法、制度分析方法和经济分析方法对我国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历史沿革和发展现状进行了全面探析,探究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发展方向,并试图为理顺这种关系提出可行性建议。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论文选题的意义,对国内外的研究成果进行了综述并作了简要评价,对分税制、地方政府间关系、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等概念进行了界定,并提出了研究分税制下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理论框架。第二部分对建国以来我国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发展轨迹进行历史考察,运用制度分析的方法从财政关系受财政管理体制影响的视角,对1949年以来到1994年分税制改革前财政关系发展历程划分为“统收统支、高度集权”(1949-1952年)、“统一领导、分级管理”(1953-1979年)、“划分收支、财政包干”(1980-1993年)等三个阶段,并对这三个阶段我国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变迁作了简要评析。第三部分以利益分析方法和经济分析方法对分税制以来我国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运行状况、积极效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研究分析,从而更为清晰地反映出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运行机制。第四部分针对我国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存在的问题,尝试从科学划分政府间的事权和财权、适当减少地方财政层级、完善地方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地方财政的风险防范机制以及构建地方政府财政融资体系等几个方面探讨理顺我国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对策。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本文第五部分认为科学、规范、高效的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必将推动我国和谐的地方政府间关系的构建,而和谐的地方政府间关系也将对和谐的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产生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