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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他行为是以助人为主要目的且不求外在回报的行为,是当今社会所倡导的优秀品质。利他行为表现为为陌生人提供帮助,为慈善组织捐款等行为,受到利他者、受助者以及情境特征等因素的影响。例如“扶不起的中国”产生原因不仅仅是因为潜在施助者利他意识的浅薄,潜在受助者可能存在的危险性也是“扶不起、不敢扶”的重要原因。在当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过程中,探索利他行为的影响因素以及促进机制,对于学术研究和社会文明进步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本研究旨在针对目前国内外对于利他者、受助者交互作用的研究较少的弊端,从利他者的道德认同水平和共情水平,受助者的责任类型角度出发,在国内背景下,研究道德认同、共情与受助者责任类型对利他行为的影响,着重探讨受助者责任类型与利他者特征的交互作用对利他行为的影响。本研究随机选取某大学大一各专业学生为被试,分别以模拟真实情景下慈善捐款行为中的捐款意愿和捐款金额为衡量利他行为的指标,进行了三项实证研究。研究一采用问卷测验法调查了目前大学生的慈善捐款行为,并初步探讨了大学生道德认同、共情与受助者责任类型对慈善捐款行为的影响作用。研究二采用道德认同启动范式,通过操纵被试的道德认同水平,探究大学生道德认同、共情与受助者责任类型对慈善捐款行为的影响。研究三采用共情启动范式,通过操纵被试的共情水平,再次探讨三者对慈善捐款行为的影响。研究结果发现:(1)大学生普遍具有慈善捐款意识。三个研究中,不论受助者责任类型如何,被试的拟捐款率总体达到了74%以上。(2)研究一发现道德认同、共情与受助者责任类型均会影响被试的慈善捐助行为。共情、受助者责任类型会显著地影响慈善捐款意愿,应为自己困境负较少责任的受助者共情水平越高,捐款意愿越大,人们对(简称非自我致困型受助者)的捐款意愿高,对应为自己困境负较高责任的受助者(简称自我致困型受助者)的捐款意愿低,以捐款意愿为衡量指标时未发现显著交互作用。(3)道德认同、共情对慈善拟捐款金额的影响要受到受助者责任类型的调节作用。表现为对于自我致困型受助者,道德认同、共情对拟捐款金额没有影响;对于非自我致困型受助者,道德认同、共情对拟捐款金额具有显著地促进作用。(4)研究二发现道德认同在特定的情境下可以成功地被激活,激活后的道德认同会影响被试的拟捐款金额,且要受到受助者责任类型的调节。对于自我致困型受助者,道德认同启动不起作用;对于非自我致困型受助者,道德认同启动可以显著增加拟捐款金额。(5)研究三发现共情在特定的情境下可以成功地被激活,激活后的共情会影响被试的慈善捐助意愿和拟捐款金额,共情对捐款意愿的促进作用要受到受助者责任类型的调节,共情对于自我致困型和非自我致困型受助者的慈善捐助行为均有一定促进作用,只是共情对于非自我致困型受助者的拟捐款金额促进作用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