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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作为信息公开的实体,通过定期向社会公众报告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展示其内部控制情况,以增强利益相关者信心,继而保持或扩大对企业的投资。然而,在公开企业信息的过程中,部分上市公司意图通过各种舞弊行为以掩饰其不佳的经营状况或实现其预期目的。 前人在对舞弊的研究中从行为学的角度形成了舞弊动因理论,本文以此作为主要理论基础和切入点,研究企业高质量的内部控制是否可以成功切断企业舞弊机会,在这一研究过程中,本文也探讨了舞弊企业的其他特征,并据此提出加强企业内部控制质量,遏制企业舞弊的途径和建议。 本文选用2012-2014年间沪深两市A股主板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通过构建二元逻辑回归模型对内部控制质量与舞弊的关系进行检验。首先选择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类型(标准与非标)作为区分内部控制质量的标准,之后为了更好地获得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将非标意见进行了三类细分。研究结果表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质量越高,发生舞弊的可能性越小”。具体而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加事项段意见或否定意见比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上市公司更可能舞弊,并且被出具否定意见比无保留加事项段意见的上市公司更容易舞弊,而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公司与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相比,发生舞弊的可能性并无显著差异。在控制变量的表现上,产权性质、审计师类型、资产规模和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对舞弊的影响显著,其他变量作用效果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