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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小产权房在诸多沿海城市的远郊及城乡结合部悄然诞生,随后紧跟城市化快速发展进程不断扩大规模,如今小产权房在我国众多一线城市如雨后春笋般耸立。商品房的价格走势直线上升,而百姓的收入却是长年如一,变化不大。这两者的巨大差距为小产权房的产生及规模扩大提供了持续的、庞大的市场需求。这是小产权房产生的经济原因,当然也包括住房保障体制不健全,小产权房价格低廉等因素。城乡二元土地制度是小产权房产生的根本原因,现行土地征收制度利益分配不合理及政府部门监管不力也是小产权房问题出现的重要原因。纵观小产权房涉及的有关土地政策,政府部门一直宣传小产权房的非法论,禁止建造和出售,在法律上“不予登记”。小产权房问题的出现暴露了现行有关土地方面的法律政策的滞后性与模糊性,甚至是一片巨大的空白。全国各地在建或现已建成并使用的小产权房该如何存续?现有土地制度是否合理,又该如何改革?因此,对我国小产权房现象的法律问题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写作思路和方法以及创新之处。第二部分为小产权房概述。首先,通过小产权房与大产权房的概念比较,对小产权房的内涵进行一个法律定位,简单介绍小产权房的三种分类。其次,分析了小产权房的特征,例如,程序的无序性。最后,归纳和探讨了小产权房涉及的法律规定和政策,为下文小产权房问题的展开做好铺垫。第三部分为小产权房的现状和成因。阐述小产权房的存在现状,从不同角度,深层次地挖掘小产权房出现的经济原因和法律原因,为小产权房问题的解决展开论述。第四部分是对现有小产权房法律问题的分析,从大家最关心的法律问题入手,逐一分析小产权房合法化问题、买卖合同效力问题、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问题,为后文做铺垫。第五部分提出了解决“小产权房”的理论基础和具体方案措施。借鉴地方土地改革经验,根据小产权房的不同时段和性质,有条件地将小产权房合法化,打破城乡二元土地制度,将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在一级市场自由流转,并附之相应完善的配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