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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的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行政许可进入法治化轨道。行政许可是一项重要的行政行为,是国家出于公益的目的,以权力介入权利实施管理的一种手段,它涉及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界限以及行政权力的运作方式。伴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变化,我国行政许可在实施中面临着成本过高和效率低下等诸多困境,导致社会管理预期目标无法实现。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的部署,G市探索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和下放了一大批行政审批项目,推进行政服务改革,建设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平台并逐步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值得探究的是行政许可改革措施是否落实,许可绩效是否得到提高,公众对于改革成效是否满意等尚未进行过全面的评价。本文基于新公共服务理论和公众满意度理论等政策绩效评价理论,并结合一系列政策文件,如《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等的要求,确定行政许可政策执行绩效评价的四个维度,即依法实施、公开公示、监督管理和实施效果。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通过实地勘察和问卷调查对G市行政许可政策执行绩效进行评价,结果表明G市行政许可实施仍存在标准化不足、公开性不够和后续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因此,需要平衡政府与公民、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提高政府效能,优化服务质量。研究结论主要有:一是要从制度设计、执行过程和人员作为三个方面加强行政许可依法实施的力度;二是信息公开是影响行政许可实施效率的重要因素;三是对行政许可政策执行的内外部监督可以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四是提升行政效率需要从制度和人员两方面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