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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后期特别是80年代以来,西方政治学界开始关注民主理论的一种新发展,或者说民主理论的新转向——协商民主。协商民主是指政治共同体中自由、平等的公民,通过参与政治过程,对协商的主题提出自己的观点并充分考虑其他人的偏好;他们会批判性地审视各种政策建议,必要时根据他人理由、条件来修正自己的原始观点,实现偏好的转换,从而赋予立法和决策以合法性。协商民主可以在古希腊的民主实践中发现它的最初存在,所以说它只是传统民主模式的复兴而非创新,而它在当代的再次兴起是很值得我们思考与研究的。本文的第一部分首先是对西方协商民主的涵义进行界定。笔者通过对相关协商民主概念的梳理来确立协商民主的定义并对其特征进行简单描述,另外,还通过对协商民主模型的构建来进一步阐明什么是协商民主。本文的第二部分是对西方协商民主的理论渊源及理论基础进行说明。文章认为协商民主与欧洲的两大民主传统即英美传统的自由宪政主义及与欧洲大陆传统的共和主义密切相关,它的主要理论基础是自由主义理论与批判理论。本文的第三部分是对西方几种主要的协商民主实践形式进行简单介绍与评析,并对其实践价值进行经验总结。现在西方流行的几种主要协商民主形式有协商民意测验、公民陪审团、专题小组、大规模协商大会等。协商民主可以促进决策合法化、培养公民精神、制约行政权的膨胀、矫正自由民主的不足等等。本文的第四部分主要是对当前西方协商民主面临的困境进行了探讨。缺乏统一的政治共同体,参与者之间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认知和道德的分歧性和不可通约性,政治绩效的低下等等都是现代协商民主面临的严峻挑战。本文的第五部分主要是讲吸取西方协商民主的精华,加强中国的协商民主建设。协商民主的实践对西方国家产生了积极的作用,这对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很有启发。现阶段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是现实的、必要的和可行的。文章的最后还讨论了在中国发展协商民主尚须加强与改进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