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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元小说话本是由“小说”伎艺转化而来的书面通俗文学,保存了口头文艺的诸多特点,其中韵散结合的叙事模式最为显著。话本通篇以散叙语言讲述故事为主,穿插诗、词、赋赞、对句等韵文。本文主要以小说话本中的韵文作为研究对象。宋元小说话本中的韵文文体比较复杂,笼统可分为诗、词、赋赞、对句四类。诗出现频率最高,除引用著名文人诗外,大部分是下层文人之作,接近口语,格律不严。原因首先是听众文化水平总体不高;其次,市井细民喜欢诗;第三,诗的文体地位最高和诗教传统的影响。除传统意义上的五、七言绝句、律诗外,话本中还保存有“一七体”、“回文诗”、“撒帐歌”等特殊诗体。对句可看作诗的截取,使用非常自由。话本中的词多是小令,数量并不多,当是文体雅俗之争的结果。赋赞是一种比较特殊的韵文,按其所咏内容可分为咏人、咏物、咏景、咏场面四类。宋元小说话本韵文系统所承担的功能主要有叙事、议论、表演三种。细分之,叙事功能包括描绘渲染、组织结构;议论功能包含评判善恶、宣讲哲理;表演功能主要是说话业务上的需要,增加更多的表演手段,以吸引听众。本文主要从人物描写角度,探讨韵文描绘渲染的功能。韵文发挥的组织结构功能,按照其在话本中的位置,主要包括:篇首诗词点明主题,概括全篇,亦可创造意境、氛围和抒发感叹;正话部分的韵文可看作“表演时的分回,而煞尾往往总结全篇。”韵文的表演功能因为话本逐渐脱离民间讲唱,而很难确定,基本可知有唱、念诵、使砌等表演方式。另外,本文对韵文的议论功能不再详细论述。宋元话本“主在娱心,而杂以劝惩”,以诗歌为代表的韵文文体地位最高,并且历来有诗教之传统,故韵文承担议论劝惩功能是必然的。其美学价值可概括为书场性、蕴藉美、类型化。所谓书场性即小说话本中的韵文系统具有适合书场表演的特征。诗词形式的凝练和部分韵文比较高的艺术成就,客观上就传达出了蕴藉之美;说话人也需要用蕴藉的诗词来隐括全部的叙述立意,引起观众的思考和互动;另外,男女欢会场面必须含蓄地表达。韵文类型化可以说是“说话”伎艺程式化的重要表现形态,根本原因是受说话艺术的影响。宋元小说话本中的韵文文体、功能和美学特征都受到商业表演的限制,无不打上了适俗化的烙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