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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河穿过瑞士巴塞尔的化工塔林,流过德国鲁尔区的炼钢炉群,在荷兰鹿特丹的油罐矩阵中入海,可河水依旧清澈。这有赖于保护莱茵河国际管理委员会和沿岸各国在以法律为支撑的有效管理体制下通力合作的治理与保护。
我国的法律体系深受大陆法系的影响,而德国又是大陆法系的经典和代表,且德国环境法在欧洲大陆,乃至世界也一直处于领先地位,莱茵河的成功经验对我国的流域管理起到了很好的启示作用。文章在把莱茵河流域管理模式概括为一个统一联动、责任分工明确、统筹立体的面——轴——点的流域管理体制后,尝试着总结了包括建立统一决策与分区治理的管理模式、加强国际合作和勇于承担大国责任、以法律作为流域管理的支撑和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机制在内的四方面经验。
文章通过案例分析和比较研究的方法进行书写,除去引言和结语全文共分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对莱茵河的基本情况加以介绍,同时也为大家展示了莱茵河曾经的满目疮痍;第二部分介绍了莱茵河流域管理体制的形成和发展;第三部分为在保护莱茵河国际管理委员会统一部署下的莱茵河的管理体制;第四部分为德国在治理和保护莱茵河过程中是如何与国际组织合作,又是如何将保护莱茵河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内化为具体的措施的,以及介绍一个脱胎换骨的新莱茵;第五部分主要用来总结莱茵河流域管理的基本经验。
与以往集中讨论莱茵河整个流域的管理体制的运作机制的横向角度不同,文章是以德国——一个国家的视角来解读国家在流域治理中,特别是跨行政区的流域治理中的作用,纵向地剖析从莱茵河国际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到具体实施行为之间的管理体制运行。好比既然看到了树,就要弄明白它的根。这里要讨论的管理体制,不是莱茵河的管理体制,也不是德国的水资源管理体制,而是保护莱茵河国际委员会与德国的水资源管理共同交织下的流域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