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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我国企业争相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表明自己在社会慈善、员工福利等更大范围内利益相关方的努力。但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还处于起步阶段,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履行情况不太乐观。企业的大股东和管理人有机会并且有能力在社会责任方面投入超出正常水平的投资以获得一己私利,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为了深入揭示这一现象,本文将研究样本按照是否存在两权分离度、两权分离程度高低、是否存在高管政治关联关系、高管政治关联关系高低划分为四种情况探究内部人、外部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行为的不同反应。我们得出,在两权分离度较高的情况下,公司内部人更容易实施企业社会责任利益侵害行为;在政治关联关系层级较低的情况下,公司内部人更容易实施企业社会责任利益侵害行为。此外,从研究样本上看,我们发现外部人对企业社会投资不存在监督作用,而是将公司是否良好执行企业社会责任作为其选择投资标的的投资标准之一。最后,我们通过引入外部因素“媒体关注度”以求证明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我们发现媒体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具有一定的监督作用,尤其是在媒体关注度较低的情况下。但在媒体关注度较高的情况下,媒体的监督作用会减弱。媒体高频次的报道会促使内部人更加积极地进行企业社会责任投资,迎合媒体及大众心理,继续进行企业社会责任利益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