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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结构的变化、政府职能的转变、群众期待的提高、警务模式的变革都对公安工作理念转变提出了新的要求。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在警务活动中,有着什么样的指导思想,对公安机关及民警个人的警务行为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民本警务理念是由一系列跟民本警务有关的思想认识、价值取向等组成的,来源于公安机关、警务工作人员长期的实践经验总结和理论概括。其基本内容包括了以民为本的理念、依法行政的理念以及重视民意的理念。民本警务理念的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该理念对公安工作价值取向的影响、与公安整体工作的价值目标及与公安具体工作的价值实现的关系上。在价值取向上,民本警务理念使得公安机关实现了从权力中心主义到权力与责任并重、从秩序中心主义到秩序与自由并重、从效率中心主义到公平与效率并重;在公安整体工作的价值目标上,民本警务理念体现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体现执政为民的科学观念、顺应公安工作的客观需要;在公安具体工作的价值实现上,民本警务理念增强了公安干警的责任意识、增强了公安警务工作质量、提升了公安队伍社会信誉。作为一种指导性理念,能否实现从理论形态到实战应用的转化以及公安机关和警察个体在具体警务工作中的的自觉实践,都决定着民本警务理念的实际效用和实现程度。当前民本理念已渗透到包括警察宗旨、入警誓言、服务承诺和警察职责等各个方面,使警察执法更具人民性、共同性、科学性和正当性。民本警务理念实现的过程中,民本思想的树立为警察为民的自觉行为打下了思想基础,民意导向的工作机制为服务民生确定了方向,警务工作的法治化、信息化、社会化为服务民生提供了运作支撑和效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