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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是企业实现快速成长发展的捷径,但是在实际并购活动中,收购方往往出于不同目的和动机,为了获得目标企业的控制权而支付较高的并购溢价。而通常在并购交易中认为过高的溢价支付均会有损公司的价值创造。目前我国并购市场中低效率并购和失败并购不占少数,但是这并未影响到我国影视行业的并购高溢价支付热情。直到2016年下半年,随着并购市场高估值现象的涌现,监管部门也开始加强审核,严厉控制高估值不合理现象。本文的研究问题是:我国影视行业并购市场高溢价的成因是什么?围绕核心问题,提出几个相关论证问题:除了以往研究并购溢价的协同效应等成因,影视行业并购是否还存在其他的高溢价并购成因呢?这些成因是如何作用于并购溢价率的?不同成因影响下的高溢价并购,会有怎样的并购后果?根据高溢价并购后的后果,这些成因使得高溢价并购现象的存在是否合理?本文有以下研究发现:(1)通过论文案例研究发现,从行业、企业、交易三个维度分析,高溢价并购来自以下方面成因:产业政策的驱动、高附加值的特性、协同效应的动机、估值方法收益法的选择以及业绩承诺的支撑;(2)影视行业企业具有高附加值性的高溢价并购成因,包括"轻资产"运营特征和吸引资本目光的影视资源,例如明星IP、专业人才团队和具有影响力的影视作品,是该行业核心并特有的高溢价并购成因;(3)并购溢价并非越高越好,合理的高溢价并购除了具有文化产业政策的支持、丰厚的影视资源、协同效应动机,还应具有合理的业绩承诺支撑。本文的创新在于:(1)从研究方法上看,以往研究中对于并购溢价成因的研究多为实证研究或者单案例研究,本文从多案例着手进行分析,更加细致归纳出并购高溢价成因;(2)从研究内容上看,已有研究主要从协同效应的角度研究并购溢价的成因问题,本文首次从行业、企业、并购交易三个维度较为全面地对并购溢价加以系统分析,并通过并购后的各个动机实现情况对溢价问题进行合理性判断。本文应用启示:根据本文研究所得,认为在影视行业并购市场中造成其高溢价现象的主要成因,除了已有研究理论中并购交易预期带来的协同效应,还与其他成因宏观政策的驱动、影视行业的高附加值性、估值方法收益法的选择、业绩承诺支撑等相关;并购溢价并非越高越好,合理的高溢价并购除了具有文化产业政策支持的背景、丰厚的影视资源、协同效应动机和适合的估值方法选择,还应具有合理的业绩承诺。该结论给后续影视行业高溢价并购提供了更全面的角度衡量其合理性,为影视行业的并购溢价研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同时本文对影视行业企业高溢价并购成因的三个维度进行分析,对其他行业并购高溢价成因研究同样具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