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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中面临许多新的矛盾和问题,最突出的是农民增收困难,而科技是生产力发展的先导,故我们应加强科技对农业的支撑作用。我国每年有大量的农业科技成果问世,但其转化率长期持续低下,这种重科研、轻转化的现状严重地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及“三农”问题的解决。基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公共产品性质,本研究提出由政府来主导其供给,对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进行了深入探讨。本研究除绪论和结语之外,从四个部分进行论述。绪论部分,笔者首先阐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并把学术界对此问题的研究情况进行了概述,然后指出了本文的研究思路、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及可能的创新之处。第一部分是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基本范畴进行研究,首先阐明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基本概念,并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理论进行了逐一的论述,结合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理论的阐述,进一步加深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理解;然后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公共产品性质进行了科学的界定,通过此界定为本研究所提出的政府主导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有力的论据;最后,论述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模式分类,并提出政府主导是目前必须坚持的主流模式。第二部分是对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现状的总结。首先对2001年以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立法进行了总结,并对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成就进行了概括;然后,以河南省新郑市为例对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现状进行了客观分析。第三部分通过分析和总结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制约因素,提出我国现阶段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主要问题。第四部分针对第三部分所提出的主要问题,并结合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探讨了提高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的创新机制及政策保证。结语部分总结了本研究的研究成果,并提出了本研究主题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