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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合二为一,从2009年开始试行,这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一大创新之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打破了城乡二元分割的格局,有利于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随着城镇化和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发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正面临着挑战。深州市是河北省衡水地区的一个县级市,作为河北省第四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县,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现状不仅可以反映当地的实际情况,而且从实际中提取的经验对全国具有普适性。文章首先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国内外研究进行了梳理,进而以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理论和新古典经济学的市场失灵理论为基础,采取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方法,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在深州市的实施现状以及存在问题从三个方面进行了系统、全面、深入的分析。首先,分析了深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现状,发现存在参保居民选择的缴费档次偏低、青壮年参与积极性不高以及保障水平不高等问题;其次,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利用在深州市实地调研所得到的数据,深入剖析了阻碍制度健康发展的影响因素;最后,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完善多缴多得的制度;提高养老金保障水平;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基层工作队伍建设。主要研究结论:一是,深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虽然已经在全县范围内实现了覆盖,但是在实际开展过程中出现了阻碍制度健康发展的因素;二是,参保居民的个人因素以及制度本身的不完善都会导致参保居民选择的缴费档次低,参保不积极以及保障水平不高等问题。创新点:第一,目前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多是从参保者的参保意愿进行研究,对参保居民参加保险后的行为研究较少,本文以深州市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居民作为研究对象,对他们参加保险后的行为进行研究,分析出深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第二,利用spss19.0,选用独立样本t检验的方法对影响参保居民选择低缴费档次的因素进行了分析,使分析结果更为真实和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