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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生产具有专业性、特殊性,极其容易引起环境污染事故。随着化工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化工产品的不断丰富,危险化学品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风险也在相应地增加。所以,为了有效防止和减少环境事故的发生,或者在事故发生时能够最大限度地将污染危害的范围和程度降低到最小,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应当构建有效的应急体系,不断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这就要求工厂做好突发性污染事故的预防,建立并完善区域性的化学品污染的应急机制,不断增强对突发性污染事故处理、处置的应变能力。为了评估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环境应急能力现状,以便持续改进化肥厂环境污染应急能力,本文针对化肥厂的实际生产特点,依据应急管理理论,分析影响化肥厂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能力的因素,从应急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恢复四个方面入手,构建了化肥厂环境污染应急能力评估指标体系;根据化肥厂应急管理现状和专家调查结果,采用层次分析法(AHP)和等权法确定了各级应急能力指标的权重,从而明确了各指标对化肥厂环境应急能力影响的优先顺序;在运用层次分析(AHP)法确定指标权重的基础上,结合模糊综合评估方法,构建了化肥厂环境污染应急能力评估模型。结合构建的环境污染应急能力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化肥厂环境污染应急能力模糊综合评估模型,并利用模型对化肥厂环境污染应急能力进行实际评估,确定了化肥厂环境污染应急能力的等级。对化肥厂环境污染应急能力等级的评价结果是其应急能力建设属于“好”的级别,且应急能力体系中各一级指标,都处在“好”的级别,说明化肥厂环境污染应急能力总体上是比较理想的。其中,应急准备能力在四个一级指标建设中相对较弱,应急队伍建设、资金和技术支持能力、先期处置与配合能力在18个二级指标建设中相对较弱。由于本课题的研究是立足于化肥厂环境污染应急能力的自我评估,所以各级指标好坏是相对的,尽管整体上来看化肥厂环境污染应急能力能够满足自身应急能力要求,但仍然能发现一些薄弱环节,并依此提出在今后的应急能力建设中总结经验、保持优势,并针对薄弱环节,不断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增加资金投入和技术研发、强化先期处置中的沟通配合与协调能力,为化肥厂环境污染应急能力体系建设提供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