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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依法治国的形势下,法治意识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焦点,增强法治意识对推进法治实践向前发展发挥着重要的能动作用。在我国农村,民主选举实践已经历了三十多年,民主选举政策的推行,加快了农村民主法治建设进程。提高农民的法治意识,对推进农村民主选举活动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的能动作用,成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晴雨表”。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农民法治意识淡薄的现状已相当长时间内束缚了基层民主选举的发展进程。因此,研究农村选举中农民的法治意识,对推动民主法治建设进程、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河北省作为我国的农业大省,农民占人口大多数,农民的法治意识发展水平仍然有待提高。本文主要以河北省农村地区为研究范围,从农村民主选举的视角,研究河北省农民的法治意识。通过访谈和问卷调查,运用文献研究法和统计分析法,对河北省村民在民主选举活动中的行为选择进行分析和研究。通过对相关数据的分析,真实了解了河北农村民主选举中农民法治意识的现状。调查研究发现,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河北省农村民主选举中农民的法治意识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与此同时也反映出农民法治意识所存在的问题,即法律认知水平不高、轻法意识较为浓厚、权利意识比较淡薄及避讼意识较为普遍。进而通过成因剖析发现,农民法治意识存在问题主要是由于选举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农村法治宣传工作不到位和农村法律服务保障机制的不完善等原因所致。最后以马克思主义法治观和意识形态理论为指导,以依法治国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十六字方针和思想政治教育基本原则为依据,严格按照理论的指导和政策的落实,为农民法治意识的提高提出了相关对策:以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为指导,在立法、司法、执法、法律监督四个方面逐步完善选举相关法律制度;以思想政治教育基本原则为导向,加强选举普法,力求在选举普法上实现言传身教,创新普法,因材施教;以法律服务体系为保障,充分发挥其为农村选举服务的职能,推进农村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