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公司是现代社会最为重要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司法实践中涌现出了大量的隐名法律关系。在我国,隐名股东的存在既是一个普遍现象,又是一类缺乏明确、详细规范的主体,这就使隐名股东问题成为了司法实践中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特别是,股东资格认定,作为一个基础性问题,会直接影响公司人和性。同时,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取得、公司运营中风险的承担、第三人利益的取得,都直接或者间接与股东资格认定有关。而隐名股东由于其自身隐蔽性等特征,使得股东资格认定问题变得更为复杂。因此,在法律对隐名股东缺乏详细规定的情况下,厘清隐名股东的概念,确立隐名股东股东资格认定标准成为了解决隐名股东相关问题前提。因此,本文将从司法实践中的真实案例出发,结合隐名股东现有的理论,运用理论联系实际方法、实证分析法、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对隐名股东的概念、特征、产生的原因、类型,股东资格的内涵、确定股东资格的意义、隐名股东股东资格认定标准等问题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解决案例提出的问题,引入信托制度对隐名股东股东资格认定标准进行重新构建。本文将分为四部分,从案例出发,探讨隐名股东及其股东资格认定问题。首先是问题的提出。主要通过真实的案例发现司法实践中对该问题的处理存在的争议,引出隐名股东的几个相关问题,明确下文将探讨的主要内容。本文的第二部分则是对隐名股东基本问题的概述。在这一部分中,将详细探讨隐名股东的概念、法律特征、产生原因、类型,剖析隐名投资与借贷法律关系的区别等问题,为下文解决案例提出的问题奠定理论基础。再次是主要探讨隐名股东股东资格认定标准。在这一部分中,笔者将从股东资格内涵、股东资格认定的原则、股东资格认定标准的现有理论出发,评析隐名股东股东资格的认定标准,并提出自己对该问题的观点。最后是对隐名股东制度的构建。在这一部分,主要解决案例中提出的问题,重新构建隐名股东股东资格认定标准,提出完善隐名股东制度的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