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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生产力的高速发展,人类利用和改造自然界的能力逐步提高,但同时土地利用类型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土地生态系统已经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研究区域土地利用变化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变化,对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有着重大意义,为土地利用规划修编提供一定的依据,促进政府制定合理的土地利用相关政策,对促进生态环境的恢复有着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本研究以晋城市市域及6县(市、区)为研究对象,结合区域特征,在市域尺度上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模型进行修正,既吸取了传统静态模型的优点,又揭示了土地利用变化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变化机制的内在的、动态的复杂关系。本研究在对国内外土地利用/覆被变化和生态系统服务理论以及方法等研究基础上,对生态系统服务的内涵和分类进行了合理的界定,首先对2001-2010年土地利用类型和结构的变化、土地利用动态度以及土地利用综合程度进行了分析。再运用防治成本法和替代成本法对谢高地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当量表中对建设用地这一生态类型的价值空缺进行补充,考虑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基于价值效用理论,运用支付意愿系数和支付能力系数进行评估模型的修正,从时间序列和空间分异角度分析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和各生态类型、各服务价值的动态变化过程。通过敏感性分析,验证了单位面积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系数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实证研究表明:市域尺度的土地利用变化对其社会经济驱动因子的变化更为敏感,本研究基于价值效用理论修正的土地利用变化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模型更科学合理的反映了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并不是由简单的土地面积变化所引起的,从各县(区、市)的研究结果可以看出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并非呈线性变化,与人们的支付能力和支付意愿密切相关。土地利用变化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二者之间是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动态的耦合关系。林地是价值增加的决定性变量,建设用地是最重要的限制性变量。在今后的土地利用中,要注重林地对生态系统的正贡献,同时控制建设用地的增长规模,促进土地利用与生态系统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