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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对德勒兹电影理论的研究,大多是从其生成哲学或影像体制嬗变的角度开展。而本文试图以一个新的角度,即从与生命自在相关的艺术正当性来解读其体制嬗变。 笔者认为,德勒兹的电影理论旨在追寻电影的艺术正当性。它以其游牧思想作为哲学基础,体现反辖域化、追求生命自在的哲学取向,因而德勒兹认为电影的艺术正当性体现为与生命以运动自在的同一性。他借助柏格森以“绵延”为基本特质的运动和时间理论,重新对电影的基本影像概念进行以艺术性为导向的分类和阐释。他还借助了皮尔士的符征学的三元生成理论作为电影的影像叙事机制的内核,于是电影影像显现为某种心理或精神的自动装置。依此,德勒兹将影像分为两种基本体制,即运动—影像和时间—影像,它们之间存在一个以生命自在为基准的嬗变过程。在这个价值物质化、观念混乱化、信仰缺失化、生命个性化的时代,或许德勒兹这种思想将为我们开启一个将艺术回归生命,或是将生命回归艺术的探照灯和明路,所以,福柯才会那样赞赏他的吧。这就是笔者在文中一直试图说明的。 本文绪论梳理了国内外对德勒兹电影理论的主要研究;第一章阐述了德勒兹的艺术主张,第二章详细解读了德勒兹将电影划分为艺术的基本理由,第三章详细介绍了电影作为艺术叙事的基本体制及其嬗变,结语展望了德勒兹影像理论基本内核(即自动装置)的未来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