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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制作为我国改善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手段,一直以来受到学界的关注。作为技术性主力手段,它以高效、快速的特点受到青睐,形成一种新的国家治理体制。项目制的运作是一个现实问题,又是一个理论问题。从现实上看,它关乎国家意志的贯彻和农民福祉的实现;理论上,它是观察国家和基层社会关系的重要窗口。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是国家支农项目的一种,当前该项目还处于试点建设阶段,全国范围内的建设均以示范点建设为主。本文选取贵州省泉城区美丽乡村建设为个案,是基于贵州省作为全国美丽乡村建设的首批示范点之一。自2013年以来,泉城区作为首批建设美丽乡村项目的区县,在项目建设上形成了一套成熟的工作方法。选取此个案对项目制基层实践有着重要的意义。已有研究表明,项目制运作受到项目参与主体间互动和博弈的结果所影响。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特殊性在于项目从立项到验收审计均由各级政府推动实施,实则是一种政府主导的项目,各级政府以项目为核心采取的行动体现了项目制与科层制之间的张力。正是这种张力导致了项目制的基层实践困境。 笔者研究表明:政府主导的项目制在基层的实践过程是各级政府行为逻辑的体现。政绩至上、压力型体制、目标考核是促使各主体采取行动的动机,而这些动机导致了项目制在基层的实践困境,影响了项目制的绩效。因此,完善项目制制度设计、健全现有的评估制度、正确引导农民参与是当前缓解项目制困境有效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