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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的发展不仅能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还能极大地改善我们的生活。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科技已经成为推动国家发展的关键力量,科技对一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也日渐突出,面对日益复杂激烈的国际经济和科技竞争环境,如何更好地发挥科技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已经成当前各国科技管理所面临的首要问题。科技活动的主体众多,而政府在其中处于一个特殊的位置,政府掌控着大量的科技资源以及制定科技发展战略、法规政策的权力,政府科技管理的模式和成效直接影响着国家和地区科技发展的水平,充分发挥政府科技管理的职能已经成为推动国家科技发展的关键。我国是集中型的科技管理体制,地方政府的科技管理具有直接性和具体性的特点,地方政府科技管理职能的有效发挥将对国家和地方科学技术的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因此,完善地方政府的科技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在科技发展中的作用就具有十分重要的研究意义。本文以地方政府的科技管理职能为切入点,以合肥市为例,研究地方政府科技管理的现状,并针对当前我国地方政府科技管理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意见。 文章正文由三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关于地方政府科技管理职能的法治定位,该部分主要是关于地方政府科技管理职能的理论梳理,包括地方政府科技管理概述、政府科技管理体制、地方政府科技管理的职能定位以及新形势下地方政府科技管理的新方向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二部分是合肥市政府科技管理的制度透视,该部分主要是以合肥市为例,论述合肥市科技管理的法治成果以及政府在科技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最后一部分是关于完善地方政府科技管理的法治路径,该部分以当前地方政府科技管理存在问题为导向,针对地方政府科技管理的现状提出四个方面的完善建议,包括更新科技管理理念、创新科技管理制度、完善科技管理程序规则以及健全科技管理监督机制。本文以地方政府科技管理职能为切入点,通过对相关理论的梳理,以问题为导向,提出完善地方政府科技管理职能的法治路径,希望能对推进地方政府科技管理的法治进程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