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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由追求量变到追求质变的提高,特别是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出现快速增长。根据商务部2016年统计公报显示,截止2015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同比增长18.3%,创下了历史新高,达到了 1456.7亿美元,在对外投资中排名全球第二,并超过同期吸收资本规模,成为资本的净输出国。基于已有的研究文献不难发现,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在“走出去”的战略背景下,已经变得越来越普遍,无论是央企还是地方国企,在对外投资方面都取得了重大进展和突破。尤其是矿产资源领域,跨国并购案例比比皆是,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但整体来看矿产资源型企业扬帆出海,整合全球资源已是必然趋势。并购海外优质企业能够带来开放式创新,吸收优质资源和技术为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增加路径,进一步促进国有矿产企业的转型升级。本文正是基于此研究背景,首先界定了国有矿产企业既得承载国内的政策需要,又得顾及企业的发展需要,还得考虑资产价格波动因素。同时,由于国有矿产企业是资本密集型企业,资源具有商品、金融和战略等多重属性。对矿产资源商品和金融资本的监管是主要的工作重点。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和激励相容理论的视角,整理国有矿产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现状。通过对投资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剖析,提出委托层政府应该从监管主体、监管行为、监管过程三个方面的监管体系,结合投资的案例研究对象,对监管体系中的不足提出政策建议。目前来看,中国对外投资的监管体系存在不足,面临三大亟待克服的问题:法律法规尚待健全、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滞后、风险管理亟待加强。本文从法律、政府、企业三个层面出发,对监管现状进行分析,同时结合已有投资案例分析,最终对完善中国海外投资监管制度的对策建议,优化中国矿产企业海外市场布局,更高效、高利、高质量,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