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情感论重视人的主体意识,情感被认作是文学的本质与特征。在西方社会,“情感”这个话题的论述和争论远远少于本体论或者一些比较突出的文论思潮,但是,自柏拉图以来,西方文论对情感问题的思考却未曾停止过,尤其是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浪漫主义文论的出现,它象征着西方情感论的真正兴起。十九世纪英国浪漫主义文论的典型代表华兹华斯,他的观点通常被当做情感论文论的基本思想。而一直被称作现实主义作家的托尔斯泰,也是十九世纪情感论的代表作家,他的“艺术论与华兹华斯的诗论亦有惊人的相似之处”①,但究其实质,却各有特点。故笔者从艺术本质观、情感内涵、情感表现和艺术作用观四方面入手,将华兹华斯与托尔斯泰“情感论”进行比较,论述异同点。本文第一章主要论述华兹华斯与托尔斯泰艺术本质观的异同。情感论的本质就是情感,在这一点上,华兹华斯与托尔斯泰的观点一致。从他们关于情感的具体表述中可以看出,他们二人都认为诗(文学)来自于诗人(作家)的亲身体验,是艺术家内心情感的表现,这种由艺术家“重新唤起”的情感是艺术家的自然流露,不受任何情绪和环境的控制和压迫,情感是诗歌(文学)创作的动力与源泉。所不同的是,华兹华斯抬高了诗人的地位,他关于“情感”的理解侧重于诗人内在世界的传达,属于“表现说”的范畴;而托尔斯泰认为,情感不仅需要“表现”,它更需要通过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与交流,达到相互感染、互为共鸣的目的。综合以上,就是华兹华斯与托尔斯泰艺术本质观的分歧。第二章笔者主要从情感内涵的角度分析华兹华斯与托尔斯泰情感论的异同。归纳起来,他们两者情感内涵的共同特征为:真挚自然、情感与思想相辅相成。托尔斯泰的“真挚”为其情感感染力的一部分;不同特征则是对文学真实性的认知:华兹华斯曾在他的诗论中提到,诗小能缺乏想象的色彩,写诗需要一定程度的虚构,这样才能让艺术家的想象力得到很好地发挥;托尔斯泰不反对文学的虚构,但同时他也强调,优秀的艺术作品必须真挚真实,不能有半点虚构成分,托尔斯泰对情感真挚性的理解不仅仅是指艺术家的真情实感,还包括了艺术家正确的道德立场及在表现上的分寸感,这些都统称为托尔斯泰文学创作的内在真实性。此外,托尔斯泰对文学真实性的理解还体现在对外在现实的表现上文中第三章重点探究情感在表现上的不同。通过第一章对艺术本质不同点的阐释笔者得出,华兹华斯的情感表现带有主观性质,这种主观的情感通过意象得以准确传达。意象唤起的不是真实的自然和社会,而是凝结在诗人内心生命感悟的代言。而托尔斯泰一再申言,情感无法通过抽象的概念表达出来,需要借助某种“外在标志,,加以表达,即具体的形象。托尔斯泰这一思想的提出,促进了他形象论的发展,也让他的情感论思想融进了现实主义的因素,这是托尔斯泰与华兹华斯以及同时代浪漫主义艺术家情感论思想的最大不同。第四章从艺术作用观的角度来分析华兹华斯与托尔斯泰的情感论。华兹华斯与托尔斯泰对卢梭主义的推崇和对人类的关切,让他们致力于创造更善良、健康、有德性的情感,以此给人带来幸福和美好的享受。艺术需要激起人们正当的情感和意识觉醒,摒弃毫无道德的、有害的情感意识,为了人类天性的快乐、荣誉、团结升华自身心灵,拓展人类感性的领域。这是华兹华斯与托尔斯泰在价值取向上的一致。而从另一角度看,华兹华斯与托尔斯泰的艺术作用观却有所分别:华兹华斯从诗人的主体价值出发,维护和提高人类自然本性,以此看待诗歌的作用;而托尔斯泰强调艺术的功用性,即艺术的作用是交流和改进情感,是人类求取进步和走向团结幸福的手段,与此同时,情感也反过来对艺术产生作用,将艺术分类并进行评判。因此,不能仅从价值取向上,笼统地将华兹华斯与托尔斯泰的艺术作用观归为“关切人类的博爱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