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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创业板的推出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成长型中小企业的上市门槛,上市公司的数量得以迅速增多,这一情况大大降低风险投资机构的退出难度,为风险投资的发展提供了优越的条件。在创业板市场中,拟上市的企业为了达到上市要求的条件或者获得更好的发行效果,它们会在 IPO过程中通过操控盈余管理来改善盈余的行为已经司空见惯。风险投资机构作为第三方中介认证机构,由于其特殊性,从而能够对被投资企业进行管理和监督,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被投资企业盈余管理行为的发生。但是,由于我国创业板市场成立不久,且风险投资发展还没有达到完善的地步,风险投资机构为了及早取得高额利润而促进被投资企业进行盈余管理操作的现象也存在一定的可能性。 本文在研究方法上将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在系统回顾相关理论和国内外研究文献的基础上,选择了345家 IPO公司为样本,这些公司是2009年10月30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国创业板成功上市的,接着运用改进的琼斯模型计算出样本公司 IPO前一年的盈余管理程度,探讨了风险投资机构持股对 IPO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并进一步研究了不同产权性质的风险投资机构持股对 IPO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 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风险投资的参与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创业板上市公司 IPO盈余管理的程度,并且风险投资机构持股比例越高,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越低;风险投资参与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中,风险投资机构的声誉越高,其所投资的拟上市公司在 IPO过程中盈余管理的程度越低;同时,国有背景的风险投资机构持股比例越高,创业板 IPO公司盈余管理程度越高,而民营背景的风险投资机构持股比例越高,创业板IPO公司盈余管理程度越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