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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世界四大石油产区之一的荷属东印度地区的石油生产始于1900年左右。当时,皇家荷兰和英国壳牌是这一地区最大的两个石油生产商。1907年这两个石油巨头合并,成立了皇家荷兰壳牌集团,运营从石油勘探、生产、提炼、运输到市场营销的一系列产业链。至大萧条前,它己发展成为此地区石油领域中的垄断者,并成为国际石油舞台上的几大石油生产商之一。皇家荷兰壳牌在荷属东印度的短短三十年间,从众多石油生产商中一跃发展成为这一地区的垄断石油商,期间经历了1900-1913年的初创阶段、1914-1918年的高速成长阶段和1919-1929年的巩固发展阶段。集团这一成功奇迹的取得,不仅和自身正确的商业策略有关,更重要的是,在这特殊的三十年间,企业与巴达维亚殖民政府的成功博弈为集团带来了无可比拟的优势。
另一方面,巴达维亚殖民政府在这三十年间从自由主义经济政策和松散的行政管理,走向同益加强国家控制的经济管理政策和扩张的行政统治战略。法律上,殖民政府通过几次修订《矿业法》,加大对石油企业的限制;经济上,政府通过提高税率和增加税项,加重对石油企业的控制。而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更是在短期内将殖民政府对荷属东印度的统治加强到前所未有的程度。面对殖民政府统治策略的调整,皇家荷兰壳牌审时度势地与变化了的统治策略进行恰当的互动,其在民族主义考量、法律规定、税收减免和人际沟通方面与政府的成功博弈为集团取得举世瞩目的辉煌成绩奠定了基础。本文中的集团指代皇家荷兰壳牌集团,而政府指称位于巴达维亚的荷兰殖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