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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多样性是人类重要的自然资产。气候变化的影响可能加剧生物多样性损失,同时生物多样性损失也将降低人类利用生态系统方法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和潜力。在制定生物多样性管理政策时,世界各国在不同程度上考虑了气候变化的因素,但是这些政策的有效性有待评估。从适应气候变化的视角开展生物多样性管理政策的国际比较研究,可以对不同国家政策的有效性开展横向比较,识别最佳管理实践,为其他国家提供借鉴和参考。本研究以政策的生命过程为框架,针对问题定义、政策制定、政策实施、监控与评估、评价与反馈等五个阶段,设计评价政策有效性的指标,构建了包含30个指标的评价指标体系。选择欧盟、澳大利亚、马来西亚、卢旺达、基里巴斯、中国等六个国家或地区作为案例,应用建立的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国际比较研究。基于六个国家的生物多样性管理政策以及相关的评估报告、学术文献等信息,确定评价指标体系中各项指标的分值,并给出综合评分。基于半定量的评价结果,对比六个国家生物多样性管理政策适应气候变化的有效性,并针对政策生命过程的五个阶段分别识别最佳管理实践,从而特别为中国在气候变化背景下制定和实施生物多样性管理政策提供建议。研究结果显示,在六个国家中,卢旺达的生物多样性管理政策得分最高,它在公众意识和参与程度、实现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等方面成效显著;欧盟得分排第二位,它建立了互动的监控和评估信息平台,提供了便捷的访问和实时评估报告。中国得分居第三位,它的生物多样性管理政策只提供了框架,而没有制定明确的目标和行动方案,但在公众意识、政策实施效果等方面表现较好。澳大利亚得分排第四位,它制定了长期的、综合的行动计划,但其现有的监控和评估体系不能有效地支持政策实施效果评价。基里巴斯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主要关注海洋生态系统,并且实现了相应的保护目标,但是监测和评估能力方面较为欠缺。马来西亚虽然制定一些列目标和行动方案,但在政策实施、监控和评估等方面较弱,因此得分最低。基于国际比较的结果,对中国的生物多样性管理政策制定和实施提出了包括制定政策具体行动方案、缩小研究与管理的差距、提高资金分配和使用的效率、加强公众参与和数据收集、制定适合中国特点的生物多样性评价指标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