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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农民收入是我国“三农”工作的核心目标和重要任务。农民收入的增长,不仅和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的长治久安大有关系,并且影响国民经济全局的发展。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的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十八大报告指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近年来江苏省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增长及其差距在增大,也成为居民收入问题的研究热点。作为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农民的土地财产性收入的增加无疑可以有效促进农民收入的提高。了解近几年江苏地区土地财产性收入在农村居民收入中的结构、变化及影响因素,对促进农民土地流转、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及缩小城乡差距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农民土地财产性收入,主要是指农民凭借其土地不动产直接获取的非生产性收入,一般包括土地财产权流转中的红利、租金、补偿和土地被征收等的增值收益等。本研究实地调查江苏省农民收入状况,分析苏州、南通、连云港地区四大收入的变动及对人均纯收入增长的贡献度,对财产性收入、土地财产性收入的现状进行总结以及对三个区域土地财产性收入的结构进行比较研究,并从资源禀赋、经济、体制和制度等因素系统分析了制约江苏农民土地财产性收入增长的各种瓶颈,并对各影响因素进行分类重点剖析影响农民土地财产性收入的财产化和市场化制度障碍,在此基础上对土地财产性收入的影响因素作实证分析,回归结果显示,农民人均收入水平、家庭非农就业率、农民受教育年限、农户土地市场化程度以及区域因素对农民土地财产性收入都有显著性的影响。最后针对土地财产性收入的实际情况及其影响因素,结合本国国情提出一些增加农民土地财产性收入的相关政策和建议,具体建议包括:实现农民土地的财产化;完善农村土地市场化体系,规范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全力促进经济的增长,有效增加农民收入;加大农村基础教育投入,提升农民的基本素质;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等,希冀对提高农民的土地财产性收入及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