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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阐释学、解构主义、和功能翻译理论的发展,出现了翻译研究的文化转向,翻译研究从规定性转向描写性,翻译研究者把更多的注意力聚集到影响译文形成的外部原因,而不再满足于传统的文本之间在语码转换,因为语言层面的忠实和对等的局限性和不切实际逐步为人们所理解,因为它们不能保证译作在译语文化中仍能得到读者的认可接受,也就不能保证译者翻译目的的实现。在这种情形下,传统的翻译评判标准“忠实”
以及“对等”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作为翻译过程的唯一积极主体的译者,经过长期的忽视后重新回到研究者的视野,通过译者的意识,翻译目的以及译者在选择翻译方法的过程中的作用表现出来的译者主体性逐渐得到了重视和认可。
目前有关译者主体性的文章,多数是使用单一的翻译理论来阐释。这种用翻译理论解释翻译现象的作法难免存在片面性。针对此种情况,本文试图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开始,从翻译定义和本质出发,综合运用普通语言学,社会语言学以及阐释学、解构主义、和功能翻译主义的翻译理论,结合大量翻译实践例子,全面论述了翻译主体性的内涵外延,以及形成译者主体性的原因和表现,包括社会历史形成的意识形态、文化、翻译目的以及个人翻译原则等。本文认为在翻译的创作过程中,译者由于翻译策略取向、知识结构、背景知识等因素的不同,译本中会不同程度的留有译者有别于原文的痕迹,依照这些痕迹便依稀分辨得出译者的目的、个性、风格以及其他的特性。本文的最终得出结论是,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扮演主体角色,译者的审美观、翻译观、文化观、目的等体现了译者主体性;译者主体性在决定译文面貌方面起关键作用;只有充分认识译者主体性的作用,才能正确引导译者主体性的发挥,促进译者做出正确的翻译选择,翻译出优秀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