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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经济科技的进步,电子商务逐渐发展起来,在这一趋势飞速发展的同时,第三方支付平台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出现,给我国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新鲜的活力,然而,在其繁荣发展的过程中,许多的问题逐渐显露出来。由于对第三方支付平台潜在的网络安全及技术漏洞,使得犯罪分子有机会借助第三方支付平台实施诈骗、盗窃、洗钱、信用卡非法套现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其次,由于第三方支付企业自身以及外部监管的不力,导致一些第三方支付企业非法转移、挪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中沉淀资金。第三方支付是一个新类型的网上支付形式,又因为它对互联网的强烈依赖性,使得此类型犯罪给我国的司法机关以及刑法带来了诸多具有争议的问题。首先,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非法套现近年来频繁发生,根据我国最新的司法解释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POS机)等方法进行信用卡非法套现,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这次司法解释也正式界定了非法套现行为。但是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信用卡套现是否当然包括在这个“等方法”里,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解释。如果包括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实施非法套现,那么以非法经营罪定罪是否合适也是一个具有争议的问题。此外,第三方支付企业内部人员非法挪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的沉淀资金,这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也是值得详细分析和讨论的问题。最后,第三方支付平台依托于互联网的特性让其自产生之日起就具有天然的风险,其新颖的运作模式以及隐藏的网络技术漏洞都有可能让其成为犯罪分子的最佳犯罪工具,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非法转移资金或者洗钱。资金支付虽然是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服务内容,但是不可否认,第三方支付机构确实为犯罪分子实施资金流转、洗钱、赌博等犯罪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有时第三方支付可能已经意识到犯罪活动的发生,但是仍然继续提供资金支付功能,那么这种第三方支付的这种行为是否具有可罚性?如何区分第三方支付中立行为与帮助犯,这也是值得探讨的问题。想要解决以上这些争议问题,首先要界定利用第三方支付实施犯罪的概念,什么是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实施犯罪,出现此种犯罪的原因是什么,现实社会中,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实施犯罪的案件类型有哪些。其次针对学者争议的观点,对于这些利用第三方支付实施犯罪的实务案例进行详细的归纳、分析和论证,从而找出产生上述争议的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继而才能准确的判断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实施的犯罪是否真的给我国传统刑法理论带来冲击,以及明确我国现行刑法是否可以继续适用于这些犯罪,只有把这些问题界定和分析清楚,才有可能解决上述争议的问题。总之,第三方支付是电子商务领域一种新型的支付形式和发展趋势,作为法律最后一道屏障的刑法要如何应对这些问题,以及司法实践中怎样才能更好的解决上述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产生的问题,才能既不会阻碍其发展,又能为其发展保驾护航。本文将会围绕上述争议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和论证,从而找出解决因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产生的若干问题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