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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我国相继颁布实施并修订了一系列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消防技术规范,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消防行政执法工作逐步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轨道,形成了我国新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为我国消防事业的发展和消防行政执法打下了良好的法律基础。天津市作为直辖市,社会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对于消防工作也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并于2010年3月份颁布实施了《天津市消防条例》。然而,随着改革和相关商业模式及政府职能的转变,消防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考验,尤其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经济发展国际化的步伐正在逐步加快,消防行政执法工作正面临着新的更加严峻的挑战。在此过程中也出现了一系列制约当前消防执法有效服务的问题,比如在消防执法过程中存在着无法可依、有法难依、执法不严、违法难究的现象;“审批式”消防和“保姆式”消防仍然广泛存在于消防执法过程中;消防监督执法情况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并且腐败问题也经常存在;各方面行政指导过多干涉消防行政执法;消防执法人员配备人力资源匮乏;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等一系列问题日益严重。此次研究以剖析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文献并结合消防执法工作实际而开展,主要包括文献研究、个案分析、数量研究及描述性研究等。通过采取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建立与国际社会发展接轨的消防法规及规定;树立全新的消防执法工作理念;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地区差异;消除腐败根源;提高消防执法人员的素质,更新消防执法人员的知识结构;加大消防产品的监督力度等手段解决消防执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