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商事法制变革及其现代启示——兼论商事法律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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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初的清末商事法制变革运动,开启了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的序幕,是中国法律制度与国际接轨的最早尝试,其意义深远而重大。我国当代政治、经济、文化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离不开商事法制现代化的发展,而这需要我们充分利用人类社会或者说古今中外一切有益的商事制度成果。当我们回首以往,可以发现,一百年前中国的那场商事法制变革运动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可以给予如今的我们诸多的启发和思考,它不仅是历史的,也是现在的。 本文认为,清末的这场商事法制变革运动有其深厚的经济、政治、文化背景,前后历时约十年时间,期间取得了较为丰富的立法成果和经验,以《钦定大清商律》、《大清商律草案》、《改订大清商律》为主要代表。这场法律运动在中国的法制现代化上有着极为重要的历史意义,它标志着中国社会开始从制度上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标志着中国新的法律样式开始形成,它所确立的商事立法体制和商事法律移植手段深刻地影响了中国以后的商法发展。但是,不可否认这场法制变革运动也存在着诸多的不足,其教训也为以后的立法者所引以为戒。商事法制现代化中的法律移植,是清末商事法制变革运动带给我们的一个重要启示。基于商事法律制度的特殊性,商事法律移植有着特殊的内涵,并且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今天,其又有了新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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