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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朝鲜族的前身是朝鲜移民。从19世纪60年代开始,他们从朝鲜半岛迁入中国东北,开荒种地,开发水田,建设了东北边疆。随着朝鲜移民的增加,在东北形成了东满、南满、北满为中心的聚居区。20世纪初,他们兴办民族教育,建立了反日民族团体,开展了朝鲜半岛独立运动。后来,随着反日民族运动的衰退,他们在朝鲜共产主义团体的领导下,继续开展了争取朝鲜独立的斗争。从1930年开始,朝鲜移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投入中国反帝反封建革命斗争。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占领东北后,他们积极响应中国共产党关于全面抗日的号召,建立抗日游击队和抗日游击根据地,粉碎了日伪的多次武装“讨伐”。他们在东北人民革命军、东北抗日联军队伍里,前仆后继,不怕流血,同日伪军进行了血战。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朝鲜移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同汉族和其他民族一起享受了平等待遇。他们积极参军参战,为东北和全国的解放战争做出了重要贡献。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会议制定《共同纲领》,确认他们的少数民族合法地位。1952年9月3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区(1955年改为自治州)成立大会正式把中国的朝鲜移民命名为朝鲜族。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宪法》正式确定了朝鲜族等国内少数民族的法律地位。历史证明,朝鲜移民从1930年参加中国革命开始,逐渐具备中华民族的属性,成为具有双重属性的特殊民族。他们在朝鲜半岛文化的基础上融合中华民族文化,形成具备朝鲜文化和中华文化的朝鲜族双重文化。围绕着从朝鲜移民到中国公民的界定问题,在学术界和社会上还有许多不同看法和争论,其焦点集中在事实上的中国公民与法律上的中国公民的界定上,事实证明,1952年9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成立大会正式确定朝鲜族的名称,1954年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宪法》正式确定了中国朝鲜族的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