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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的独立审计起源于政府的强制要求。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证监部门相继制定了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表强制审计的情形规定。但同时,我国资本市场上出现了一些上市公司自愿选择中报审计的情况。上市公司这种自愿监督的行为背后的动机值得进一步探讨。本文从我国资本市场存在上市公司自愿选择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这一特殊背景出发,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研究了我国上市公司的自愿审计动机。理论方面,基于信号假说等理论,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中报自愿审计的信号传递动机。实证方面,以2007-2012年进行自愿审计的A股公司为研究对象,从中期业绩信号传递、新发行证券再融资信号传递、银行信贷融资信号传递和股权激励信号传递四个方面检验中报自愿审计的动机。本文的实证结果表明:上市公司的自愿审计动机验证了审计需求的信号假说。上市公司的中报自愿审计动机是为了发送信号给外部利益相关者。首先,在我国资本市场中普遍存在的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降低了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中期财务报告一般比年度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更差,而业绩水平高的公司更有可能被怀疑有盈余管理行为。因此,中期业绩水平更高的上市公司为了传递更加真实可靠的财务信号给外部投资者以提高股票的市场价值,会具有更强的中报自愿审计动机。其次,虽然我国证监会不再对申请下半年新发行证券再融资公司强制要求进行中报审计,但是上市公司会为了向证监会传递自身财务报告真实可靠的信号以顺利申请到再融资资格,也会更有动机进行中报自愿审计。再者,为使外部投资者相信股权激励能够减轻代理冲突,提高治理水平,公司还需要一种可靠的外部监督机制使他们相信股权激励制度发挥了公司治理的作用,降低了信息的风险,所以有股权激励动机的公司会更有动机进行自愿审计,以此来向投资者传递利好消息。最后,本文根据实证结论,针对上市公司本身、投资者和外部监管者的角度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