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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刺激着公众的神经,时常引发全社会忧虑情绪,逐渐成为困扰民生的大问题。在2012年“两会”召开前夕,有关热点话题的揣测与讨论一直持续不断。依据人民网等展开的网络调查结果显示,食品安全监管的关注热度高居前位。从毒粉丝、三聚氰胺到陈化粮、地沟油等等,在众多食品安全事件的背后,大众看到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无力和缺位。在这种背景下,加强我国食品安全行政监管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体系,有着积极重要的意义。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在如何提高监管和行政效率、消除监管的“盲区”、明晰权力与责任、提升企业责任意识、控制食品安全事故多发的态势、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等方面还存在着诸多弊端。论文采取资料对比法、分析论证法等研究方法,首先应用行政监管理论,基于“理性经济人”假设,从信息不对称视角,结合成本收益理论与法的秩序价值,论述在食品安全领域加强政府监管的必要性;随后剖析我国食品安全行政监管机制的历史沿革并探讨现行监管机制中所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最后借鉴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结合山东、湖南、银川、深圳等省市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新探索,针对监管实践中的现存问题,从健全食品安全行政监管机制、完善食品安全具体制度两大方面提出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路径对策:必须着力整合分段监管体制,狠抓源头治理;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保障信息共享;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职能,保障消费者的参与和监督;规范食品安全行政问责,实行区(县)长负责制;实现标准国际化,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完善法律责任体系与相应的追究机制。论文以理论为基础,落脚于监管实践,以期丰富食品安全监管的理论知识与实践路径,为政府有关监管部门的决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