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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宪审查制度是宪政施行的重要保障,是现代法治国家不可缺少一项制度。我国的宪法和相关的法律中对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审查主体、审查对象、提请主体等方面都有一些具体的规定,使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基本框架在一定程度上确立起来。然而,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在实践中从未发挥过真正的作用,违宪审查制度形同虚设,这主要是由我国违宪审查制度设计的天然缺陷,以及违宪审查程序的空白所造成的。如何完善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促使这项制度真正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从而保障宪法秩序,进而达到保障公民权利的目的,是目前学者们所共同探讨的话题。程序是保障一项制度顺利实施的关键因素,只有使违宪审查制度进入诉讼程序,以程序的正义来保障实体的正义,才能使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发挥实质的作用。本文拟通过在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建立宪法法庭来审查违宪的问题。具体分为四个章节来进行论述:
第一章,简要介绍了违宪审查制度的基本理论。对与违宪审查密切相关的概念进行辨析,包括违宪与违宪审查、违宪审查与司法审查、违宪审查与宪法诉讼的概念辨析;总结了学者对违宪审查制度研究的理论成果;并从诉讼的视角对违宪审查的类型进行了重新分类,分析了违宪审查进入诉讼程序的重要意义。
第二章,比较分析了国外违宪审查制度的基本模式。以诉讼法的角度,把各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分为三类,对这三类违宪审查模式的优点和不足进行了分析,包括:宪法诉讼模式,即宪法法院审查制;普通诉讼附带审查模式,即司法审查制;非诉讼程序违宪审查模式,即议会审查制和宪法委员会审查制。
第三章,分析论述了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现状和缺陷。首先,从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体制沿革、内容两个方面介绍了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其次,在对我国违宪审查制度实际运用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论述了我国违宪审查制度存在的缺陷。
第四章,具体阐述了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诉讼法构建。首先,分析了在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建立宪法法庭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再次,提出在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建立宪法法庭专门审理违宪案件的制度构想,并对从构建原则、构成主体两方面具体论述如何建立宪法法庭。最后,阐释了违宪案件的审理范围、违宪审查的提出主体,以及违宪案件审理的程序和判决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