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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并与收购,作为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是资本集中和组织成长的重要方式。通过并购,不仅可以促进存量资产的优化组合,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还适应了企业业务扩张的要求,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实现了企业的规模经济。因此,我国公司间的并购行为日趋活跃,如民营企业买壳上市,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之间的资产整合等,并购已经成为我国企业快速扩张和资源整合的重要手段。众多的企业热衷于并购,但是这些并购究竟有没有提高公司的绩效,有没有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这引起了众多学者的注意,国内外许多学者对并购绩效进行了实证研究。由于学者们运用的研究方法、选样和业绩评价的基准不同,始终没有一个确定的结论。在我国,由于种种原因,造成了中国特色的上市公司并购行为,其并购绩效也必然与国外有所不同。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研究我国企业的并购问题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结果我国的实际,本文按照“并购双方是否同属地管辖”、“并购双方是否属于同一控制”这样的角度对公司并购绩效进行实证对比检验,并对结果给出合理的解释。本文研究的创新点是选取了2007年的并购样本进行研究,目的是通过研究最新样本数据得出更加接近目前现实的结论,并且按照“并购双方是否同属地管辖”、“并购双方是否属于同一控制”对样本进行了对比研究。文中选取了衡量经营业绩的12个财务指标,利用因子分析法提取主成分,构建了评价企业业绩的综合得分模型,利用155家收购公司不同年度的综合得分差值对不同角度下的公司并购前后的绩效进行对比检验,检验的方法采用T检验。实证得到了一些有意义的结论:同属地管辖的企业在并购发生后,企业的业绩发生下滑,而非同属地管辖的企业并购绩效较好,从并购当年以及并购后的角度来看,非同属地管辖的企业并购绩效要明显的优于同属地管辖的企业并购;同一控制下的并购在并购当年业绩就已经出现了下滑,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在并购发生后业绩上升,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相比,在合并之后,非同控合并的经营业绩是明显的好于同控下的经营业绩的。最后根据研究结论提出对策建议:要加强企业并购相关法制的建设,为企业的并购活动搭建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平台,建立一个公平的并购市场;政府应当认识到如何适当的介入企业的并购活动,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从宏观上有效地引导企业的并购活动向良性发展;同时中国证监会应制定有效措施,尽量的减少同一控制下发生的非正常并购,削弱集团内通过并购来操纵利润;对于并购公司,要注重企业并购的整合绩效,使资产、人力资源、文化都能很好的整合在一起,努力提高并购效应,重视并购后的各种协同效应可持续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