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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2015年我国修订了《食品安全法》,对一些不太合理的规定进行了完善,回应了当前社会公众关心的众多热点问题,提出了更加严格和全面的监管,加大了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被称为“中国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虽然这次修法为执法机关的监管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持,但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很多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食品安全仍然面临很大风险。针对此种情况,我们还需要更加完善食品安全的法律制度,注重立法和执法过程,从根本上保障人们的食品安全和生命健康。本文首先从食品安全法律的基本理论出发,明确了食品安全法律的定位和价值,分析2015年《食品安全法》的修订背景并提出了我国最新的法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生产环节追溯制度不够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主体过于单一、信用档案制度建立不全面、网络送餐平台未实现真正监管等。结合美国、英国和欧盟等国家的成熟制度并借鉴其食品安全的立法和政府执法以及相关制度建立的经验,提出了加快立法和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以实现食品生产环节的全过程追溯,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实现公众与政府、专家和被评估对象的互动交流,建立完整信用档案制度、强化政府职能实现信息共享,以及加强网络新型模式的监管、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完善企业的行业自律制度等相对应的解决方案。期待通过这些制度的完善,在立法和实际执法的过程中增强消费者信心,使我国的食品安全制度更加科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