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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上油污泄漏频发,从韩国泰安石油泄漏开始,美国墨西哥湾钻井平台事故、我国大连输油管道爆炸起火、蓬莱19-3油田溢油以及其他众多因海上船舶碰撞、海上钻井平台泄漏导致的溢油事故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灾难。完善我国海上油污防治的法律法规,建立海洋溢油防治体系,迫在眉睫。中韩两国一海相隔均是海洋大国,两国共同面临着一系列海洋环境污染与海上油污防治问题,这些问题不仅给中韩两国各自的生态环境以及经济繁荣带来影响.也对有着共同海域-黄海的邻国造成干扰。为加强共同合作以有效应对海洋溢油事故,两国签订了《西北太平洋溢油应急计划》、《中韩海上搜寻救助合作协定》等,这些都是两国关于海洋溢油防治合作的有益成果。韩国海洋环境规范治理比中国起步早,因而在海上油污防治法律方面有许多经验值得中国学习、借鉴。通过对两国海上油污防治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为加强中韩两国海上油污的防治与进一步实质性合作提供参考。文章通过对海上溢油的全面分析,对海上油污来源以及危害做了具体描述,为海上溢油研究奠定基础。同时对中韩两国关于海洋溢油防治方面的法律实践进行归纳、对比。包括:相关的国际公约,我国与韩国两国关于海洋溢油的立法实践以及对比。比较发现,韩国立法较为完善,对油污防治作了专项立法;我国法律关于海上油污防治的规定,散见于各种法律法规中,不够系统,司法实践中易产生冲突。通过具体案例对中韩两国关于海上油污的司法实践进行深入分析,发现我国的应急系统不够完善,信息公开不迅速;韩国能较快建立起防灾应急体系,且民众参与度较高。通过以上对我国海洋溢油防治法律机制进行的分析以及与韩国海洋溢油防治体系进行对比,笔者从立法、执法两个角度提出完善我国海上油污防治法律体系和加强两国关于海上油污防制方面的建议。首先,我国可以借鉴韩国出台有关海洋溢油的专项法律同时建立我国的赔偿基金制度和完善强制保险制度与民事公益诉讼;其次,建立海上行政执法统一体系以完善我国应急制度;最后,要加强中韩两国在海上油污防治方面的合作,吸收对方国家先进经验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