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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是人类进步的重要标志,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业用地转变为工业用地,大量农民失去土地,成为无耕地、无就业、无保障的“三无”农民。而目前我国农村采取的安置方式是:货币安置、住房安置、留地安置、社保安置、入股安置和就业安置。这几种安置方式都能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只有就业安置可以兼顾失地农民眼前的生存问题和长远的保障问题。目前就业安置相当缺乏,如何完善失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平昌新城是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典型的安置区之一,为了应对城镇化发展的需求,因而合理解决因拆迁带来的失地农民就业安置问题极其重要。 本文通过问卷调查和入户访谈的方式了解平昌新城失地农民就业安置的基本情况,分析调查问卷结果得出平昌新城就业安置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就业安置率较低;工作稳定性较差;安置途径狭窄;失地农民就业意识淡薄;失地农民自主创业困难。 在阐述平昌新城失地农民就业安置问题的基础上,运用多中心治理理论将失地农民就业安置存在问题的原因归结为三个主体的原因:政府方面,部分领导干部对失地农民就业安置缺乏足够重视,技能培训机制不完善,就业保障不到位;社会方面,缺乏社会组织性质的就业中介,就业过程中存在户籍歧视,社会经济发展没有充分发挥吸纳劳动力就业的作用;失地农民方面,就业观念落后,自身文化素质和非农就业技能低。这些原因阻碍了失地农民的就业安置。 在此基础上,分析国内外典型失地农民就业安置模式,为平昌新城提供经验借鉴。如从法律层面保护失地农民权益;拓宽失地农民就业途径;加强失地农民培训;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这些经验有利于促进了平昌新城就业安置的完善。 最后,将平昌新城失地农民进行职业分层,根据每个职业层次提出完善失地农民就业安置的相关建议为:对于处于中下层职业层次的失地农民,要发挥政府主体的主导作用;对中低层与中间层失地农民要发挥多主体在失地农民就业中的作用;中上层失地农民要主动参加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高级技能;上层失地农民要勇于创业。此外,要加强失地农民权益法律保护;加快户籍制度的改革;构造有效信息服务网络进一步促进失地农民就业,完善平昌新城就业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