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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传统乡村自治和自我教育的制度进行批判,认为以村委会为核心的自治制度和乡村思想政治教育体制已经不能满足村民的自治和自我教育需求及城镇化发展进程。文章结合自在和自为的概念,从个体自为、集体自为、村民集体行动和自我教育的目的、自我教育的保障几个方面构建了新时期我国乡村自治和自我教育的制度分析框架;自我教育的行为者是普通村民和草根精英,自我教育的纽带是公共物品的供给,制度规则是自我教育的保证,公共精神的培养是集体行动的纽带。但新的自我教育制度也面临着如下困境,从管制到服务,乡镇政府角色的再界定的困境;传统乡村自治组织和乡村干部遭遇新型农民自治组织的窘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