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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与私是贯穿人类社会的一对重要的哲学和道德范畴。对公私关系的认识不同,价值选择不同,对国家治理方式的选择和历史发展进程都会产生巨大影响。中国文化的主流是“崇公抑私”和“立公灭私”。这种观念能够提升人的道德境界,但同时也助长了专制主义的流行,使人变成虚伪,并阻碍了近代化的进程。计划经济时代对私有制批判,一方面是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对私有制的态度;另一方面也有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公轻私观。哲学思想上,重公私对立轻协调统一、道德上的“斗私批修”、经济上“一大二公”消解了社会发展的动力,侵害了人的基本人权,影响了社会和谐。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创立是中国现代社会转型的先声。邓小平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思想,实际上是对私的合理性的肯定,解决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动力问题。中国二十几年的发展,很大部分要归公于对“私”的宽容与肯定。能够承认私的合理性并尊重他人合理之私,是中国人思想观念的一大飞跃,是道德的进步。当然,在社会转型时期,公与私也有不协调情况,主要表现有:化私为“公”、化公为私、以权谋私、有私无公。因此,在哲学上,不仅要认识到公私对立的方面,更重要的是要看到协调和互相促进的方面;在经济上,要以生产力为标准,要有助于经济、社会、自然的协调与发展;在法制建设上,要进一步明确公私界限,既要保护公共利益,也要保护人权和公民权,当前重要的任务是防止公权对私权的侵犯;在道德上,要提倡公私兼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