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围绕征地补偿和利益分割展开,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案例分析,探讨北京市征地补偿及其土地利益分割中存在的问题。首先对北京市征地补偿的现状和存在几个重要的问题进行分析,然后结合案例分析了北京市征地补偿过程中土地收益在各方利益主体之间的分割关系以及利益分割情况,在此基础上,尝试从制度上寻求征地改革的突破口,分析了北京市征地制度改革的可能性、潜在的改革空间以及改革的方向和相关政策措施,主要的结论如下: 第一,被征地农民可获得补偿中,往往房屋补偿和集体资产处置分配占较大比重,除此之外,农民仅仅获得了相当于被征农地年均农业产值的若干年折现总值的补偿,并没有从土地增值收益中分割到更多的利益。 第二,征地补偿标准过低,使得被征地农民获得的补偿仅可维持短期的生活需要,无法获得足够的发展启动资金,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较大。 第三,除远郊地方政府开发土地征占地类型外,近郊城市建设征地、绿化隔离带征占地、开发区征占地等三种类型的征占地,征地后被征地农民的持续收入能力降低。 第四,在征地和补偿过程中,被征地农民和集体的谈判力量较低,但部分村集体领导的“能人”效应显示出北京市市郊村集体经济具备了较强的自我发展能力。 第五,政府通过征地的方式牢牢控制征地权和征地定价权,从农民集体的剩余空间中分割得到了绝大部分的利益。农民集体仅获得相当于土地原先农业用途机会成本的补偿。 第六,征地补偿的实践和改革尝试表明了北京市存在征地制度改革的空间。 文章的最后,在分析和结论的基础上,针对北京市征地制度改革以及改革中应注意的问题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