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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和计算机的普及,电子商务在全球迅速发展。通过电子商务进行交易,将不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建立起直接的交易关系,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资源。我国电子商务虽然起步较晚,但由于资源和需求丰富,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发展之分迅速,电子商务交易额在经济总额中占有很大比重,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纷纷加入电子商务贸易的行列。电子商务具有灵活性、虚拟性的特点,一方面为参与电子商务的企业和个人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交易平台,另一方面,也对我国现行法制提出了挑战。电子商务税收立法目前仍处于空白,税收作为调节国家经济的重要杠杆,起到保障国家财政收入和经济稳定运行的作用。而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的空白对电子商务乃至整个经济的健康发展都是不利的。电子商务税收立法工作的进行离不健康的外围法律环境,相关部门法律的制定与完善能够为电子商务税收立法工作扫清障碍。因此电子商务税收立法及相关法律方面的完善成为一项重要课题。本文通过对电子商务基本概念和特点进行分析,结合国内外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具体分析电子商务税收立法的积极作用,在对目前电子商务税收立法外围法律环境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建立一个对电子商务立法有利的外围法律环境的建议。本文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有关电子商务概念、特征及国内外发展现状的基本理论,重点介绍了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为下文奠定理论和现实基础。第二部分旨在分析电子商务税收立法的重要性和立法面临的困难。从税收原则、宏观调控经济和构建法治社会方面,以宏观的视角分析税收立法的必要性。在面临问题方面,重点介绍了在处理电子商务征税问题时,现行税制不相适宜和新制度重点需要解决的几个方面问题,如:纳税主体确认、税种的判定、税收管辖权的确定和税收征管的相关问题。第三和第四部分是本文的主体部分,分别阐述了电子商务税收立法目前的外围法律环境和应当具有的法律环境。这两部分通过对电子商务法律规制现状的分析,以电子商务税收立法为中心,提出电子商务税收立法应当具备的外围法律环境的几个关键要素。笔者在文中将外围法律环境与电子商务税收立法的关键点相结合,针对电子商务税收立法的关键问题提出应具备的法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