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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是中国美学的一个重要范畴,有文字记载以来,受到了历代文人、雅士的关注与研究。从最初音乐范畴中的“谐和”“余音”之意开始,“韵”不断的被用于诗词、书法、人物品藻、绘画等艺术品评中,其内涵也不断的发生着质变。谢赫的《古画名录》是最早在美学范畴里论述“韵”的文章,其绘画六法之一的“气韵生动”更是成为后世品评绘画水平的最高标准。其后,宋朝的范温在他的《潜溪诗眼》中更加全面、充分的阐释了“韵”的历史演变及界定,即“有余意谓之韵”“韵者美之极”等经典论述,使“韵”成为了中国传统艺术最高的美学至境。研究“韵”的历史演变及内涵,最终的目的是要用到实践中来。古筝是一件天生有“韵”潜质的乐器,在没有明了“韵”意之前,很多演奏者都在狭义的“以韵补声”之音色、风格上下功夫,但这种探索并没有脱离音乐范畴中“余音”的研究,还是停留在听觉审美的层次上。而真正的“韵”应当是一个形而上的概念,是“声外之音”,是“取之象外”的“有余意”,是一个内在风格与外在声音相结合、相统一而形成的美学境界。“韵”的境界如何在古筝演奏中得以实现,在本文的第二章、第三章重点进行了论述。“韵”的产生是要建立在没有技巧障碍的演奏基础上的,如果演奏出的音乐连悦耳这一听觉审美标准都达不到的话,是无法谈“韵”的。所以本文第三章从一个“单音”的演奏技术入手,循着“音”的四个属性(高低、长短、强弱、音色)展开了论述,只有音乐中最小、最基本的元素演绎准确、充分,才可以有整个音乐作品的完整。其后,扩大到对整个音乐作品(传统和现代)的处理和分析。在本章第三节“形之美”的内容中,关于对中国古典舞身韵训练的借鉴这一部分内容,是笔者经多年对舞蹈的关注并收获的成果。“身韵”中的“艺术呼吸”“反胴原则”等动势规律,正是古筝演奏中一直难以解决的演奏形态问题。随后便运用在教学中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这种借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有人尝试过,应该算是一种创新,尤其是对于古筝演奏中实现“人琴合一”视觉上的审美是有一定意义的。第四章的内容主要从技术之外,演奏者审美能力的培养方面进行了论述。俗话说:“心里没有,手上白走”,一个技术再高超的演奏者如果没有丰富的内心世界及高标准的审美原则,他的演奏是很难进入“韵”的境界的,所以本章从音乐感知力、想象力、理解力三方面的能力培养入手进行了赘述,以求演奏者通过学习尽早让完美的技术升华至“韵”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