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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制度是世界上公认的金融安全网的基本要素。它的建立,对于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公众信心及保障银行体系安全等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在我国,银行业面临资本充足率低,自有资本金严重不足,违规违法等各种风险。并且,银行和存款人之间存在着严重信息不对称,存款人想全面了解和掌握银行的经营和财务相当难的。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得到合理解决,那么只要银行稍微经营不慎,银行将因经营失败而破产倒闭,存款人的利益将遭受重大损失。在此种情况下,我国制定存款保险法,建立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就显得尤为必要。
文章包括绪论、正文和结论。绪论部分主要对存款保险制度的历史渊源及我国为何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作了简要的介绍,从而使本文的内容更加明确,所作的研究和建议更加落到实处。正文部分由三章组成:
第一章为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概述。简单介绍存款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概念及其分类,并对存款保险的特点进行辨析,明确存款保险制度既是一种金融制度创新,也是一种政策性保险。最后,分析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价值及其隐患。
第二章是构建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理论分析。从经济学入手,提出银行内在脆弱性、非理性挤兑、信息不对称及委托一代理理论;从法理上分析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正义和秩序价值。再分析存款保险法律关系:存款保险机构在存款保险法律关系中处于最强势地位,承担监管、赔付等多种职能;投保金融机构是被监管的对象,承担最多的义务;存款人几乎不承担任何义务。最后,透过我国现行存款保险制度的弊端及客观需要探析来明晰在我国建立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必要性。
第三章提出对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系统构想。笔者对其内容进行了设计,包括:立法的体例和宗旨;机构的设定、职能,投保方式、范围,基金的融资渠道和筹资形式,保险限额、费率、责任。同时,基于存款保险法律制度良性运作的宏观考虑,提出对存款保险制度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意见。
结论部分提出在我国构建存款保险制度应结合我国国情,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