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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制度是一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很高的政治价值和社会价值。在中国百年宪政的历史中,陕甘宁边区的民主选举制度独树一帜。陕甘宁边区是中国革命的圣地,也是近代民主政治制度的发源地,它不同于封建军阀割据,也不同于国民党的独裁统治,而是给予人民充分民主权力的抗日根据地。边区的民主选举制度是党在特殊历史条件下的英明抉择,符合时代的发展,遵循了历史的规律,具有与时俱进的可贵品质。中国共产党在关于抗日战争政权性质及其选举政策的科学调整,彻底纠正了王明的左倾错误政策,为陕甘宁边区的政权组织建设和民主选举制度指明了方向,为边区选举立法提供了重要指导思想。为适应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权的需要,中国共产党在继承苏维埃革命时期民主选举制度的基础上,对选举立法进行了重大改革,实行“普遍、直接、平等、无记名、自由”选举的原则和“三三制”原则,同时还推行了竞选运动。1937年5月到1946年3月之间,陕甘宁边区一共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选举运动。这三次选举热潮成功推进了边区政治动员,实现了民主抗日,为新中国的建立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也培养了民众参政议政的意识和热情,调动了他们参加选举的积极性,真正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陕甘宁边区的民主选举有力推进了中国近代民主化的进程,在我国近现代选举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它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产物和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中国共产党在边区艰难的环境下创立的民主选举制度具有鲜明的时代进步色彩,促进了抗战的伟大胜利,也为新中国和后世的选举制度提供了宝贵的经验。研究陕甘宁边区的选举制度,可以为我国当代的选举制度提供经验和启示,比如扩大民主监督、引进竞选机制等。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的关键阶段和重要转型期,社会经济建设不断发展,民主政治建设也应同步推进。因此,选举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应与时俱进。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巩固党的领导地位、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