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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法与社会的关系? 围绕这一法社会学的根本问题,本文以一个法律援助事件的个案材料为基础,从法作为社会控制的特殊手段这一假设出发,在韦伯的解释社会学脉络中,结合过程分析与意义分析的方法,以场景描写和话语分析为主要研究工具,以互动为基本分析单位,在自觉认识并展示互动发生基本情境的前提下,通过探究互动参与者赋予自身话语、行动以及行动场景的意义,考察其对多个层面的“法”及其内在关系的想象与认识,试图得到一种从日常生活中浮现出来的“法律的意义”。 经由这一分析的展开,本文试图对当前的中国法社会学研究做出尝试性的批评,指出目前已有的大多数研究都在规范性脉络中展开,即以某种先定的“法律的概念”替代现实存在的“中国法律图景”,努力揭示此一想象的“法”与现实之间的关系与种种背谬之处,并意图获得一条关于中国法治前景的出路。本文认为,这样的错位正是相关理论研究无力解释与预测现实生活发生与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而努力探索中国社会转型中正在实践中的“法律的想象”本身,并在此基础上充分理解法治建设过程中的各种中国式困境,或许是法社会学能够真正介入“也许正在发生”的中国社会治理结构转型的关键之所在。 本文的第一部分接续卢曼关于法社会学困境的表述,并从内在/外在视角的角度对之进行重新解读,将法律意识和现象学分析的维度带至法社会学分析的中心地带,为本文对法律援助个案的分析设定理论背景;第二部分围绕研究方法展开讨论,并交待本文将要使用的材料来源和使用方法;第三部分通过对文献和外围调查的分析,说明本文分析事件的社会、政治和制度背景,为进入个案和场景描写提供基础;第四部分集中描写和分析“我”与事件各方的访谈,得出工人代表与政府方面关于“法”的不同想象;第五部分以“中间讨论”的形式探入这些“想象的法律”背后可能关涉的理论问题,将讨论从事实性的分析引入第六部分,即通过对互动场景的描写和分析,展现工人代表内心“想象”面对具体场景重新整合的具体过程;第七部分则在这一过程的基础上,试图对“中间讨论”提出的问题做尝试性的解释;文章的最后,作者尝试以本文分析框架为参照,对国内法社会学研究脉络进行重新梳理,结合上文的观察结果和尝试性解释,试图推衍当前法社会学研究的可能困境和危机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