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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是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近年来资产规模不断壮大。与此同时,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及转型引起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共同关注。在实务领域,近年来随着利率市场化、人民币国际化不断深入,作为我国市场经济的主体,商业银行产品及服务不断推陈出新,以应对迅速变化的市场需求和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在学术领域,此前国内学者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非利息收入部分,主要研究了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对商业银行财务业绩、市场业绩、经营风险等方面的影响,而对我国商业银行利息收入领域的研究相对较少,也缺乏实证上的检验。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披露的数据显示,2017年底,我国16家上市商业银行利息收入占商业银行收入的77.35%。由此可见,对我国商业银行而言,利息收入依然在商业银行收入中占据主导地位,利息收入占比远高于非利息收入占比,这也体现了对我国商业银行利息收入研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定义上来讲,商业银行利息收入主要包括发放的各类贷款(公司贷款业务、个人贷款业务等)、与其他金融机构(中央银行、同业等)之间发生资金往来业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实现的利息收入等。而商业银行利息收入中占比最高的是公司贷款利息收入及个人贷款利息收入。公司贷款和个人贷款是商业银行最基础的两大类业务,两者主要有以下五点不同:首先,贷款主体不同,公司贷款的投放对象是公司、企业,而个人贷款投放的对象是个人;其次,规模不同,公司贷款规模通常较大,个人贷款规模较小;再次,期限不同,公司贷款以期限为一年及一年以下短期贷款为主,中长期贷款占比较少,而个人贷款期限较长,以住房按揭贷款为例,受相关政策影响,最长贷款期限可至30年;再次,由于期限不同,贷款的基准利率不同,个人贷款由于期限较长贷款利率较高;最后,由于公司贷款规模较高,如形成不良贷款、触发损失较高,对商业银行经营业绩影响较大。对于一家商业银行而言,受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存款贷款比率影响,贷款投放的总规模在一定时期内是相对固定的。近一步,在贷款总的规模一定的前提下,公司贷款和个人贷款的投放如何分配、如何摆布,是值得实务界及理论界共同讨论的问题。从贷款利息收入角度来看,公司贷款利息收入和个人贷款利息收入的结构变化是否影响商业银行财务业绩、市场业绩呢?如果从实证角度研究发现,商业银行贷款利息收入结构与我国上市商业银行公司价值存在相关性,那么将能从实证角度对我国上市商业银行贷款收入结构调整、贷款投放规模结构调整,进而对我国商业银行经营转型及发展提供实证检验上的参考。在研究方法上,本文以我国上市商业银行财务数据和公司价值数据为基础,通过理论解释和实证检验,探索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利息收入对财务数据和市场价值的影响。本文引入三个关键解释变量来考察商业银行利息收入结构:公司贷款利息收入占公司收入比例,个人贷款利息收入占公司收入比例,公司贷款利息收入与个人贷款利息收入的比例。用商业银行资产回报率(ROA)、净资产回报率(ROE)衡量我国上市商业银行财务业绩。用托宾Q值衡量我国上市商业银行市场业绩。将公司规模、债务比例、成立年限等因素设置为其他变量。通过构建模型来研究我国16家上市商业银行利息收入结构对公司价值的影响。研究发现,我国商业银行公司贷款利息收入比例与公司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及托宾Q值呈显著负相关关系;而个人贷款利息收入比例与公司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及托宾Q值呈显著正相关关系;公司贷款利息收入与个人贷款利息收入比例与公司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及托宾Q值呈显著负相关关系。这表明,具有较高个人贷款利息收入的商业银行通常具有更好的财务业绩和更高的市场价值。本文认为优化商业银行利息收入结构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政府部门、监管部门、商业银行决策者应加大力度,携手优化商业银行收入结构,以服务于我国的市场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