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融资担保行业中的行为研究——以重庆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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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在活跃一国经济、推动科技改革、创造居民就业、增加国民收入和扩大出口等实际问题上均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中小企业的迅猛发展是国家“经济加速”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尽管中小企业的“经济加速”作用为我国经济状况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却仍然面临巨大难题。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不是我国独有的现象,而是全球经济发展中面临的共同挑战。为了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除了依靠中小企业经营者的自身努力外,我国政府在财政政策上向融资担保行业倾斜,但仍不能有效解决快速成长的中小企业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巨大的资金缺口,这决定了政府除财政支持外,更要从其他各方面出发来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如融资担保。政府行为对进一步构建融资担保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价值和实践意义。因此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在理论和实际操作中对融资担保行业的政府行为进行深入研究,从政府角度来寻求解决之道十分必要。  重庆市作为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主导城市之一,也是我国城乡统筹、综合革新规划的重点实验区和内陆唯一保税港区,重庆市中小企业的发展对中西部经济建设和实现“城乡一体化”来说意义重大,因此本文以重庆市为例研究政府在融资担保行业中的行为具有现实意义。本文运用了文献研究、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比较分析、实例说明等研究方法,且对融资担保及政府行为进行了界定,在对我国融资担保行业的发展历程及现状的梳理,通过政府的角色定位分析了我国融资担保与政府行为之间的关系,并阐明政府介入融资担保行业的动因以及政府支持融资担保行业的方式。然后以重庆市融资担保行业中政府行为为例,深入剖析重庆市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以及重庆市政府在融资担保行业中的角色定位(政府作为引导融资担保机构的主体、融资担保体系资金的提供者、制度的供给者、风险的化解者、机构的监管者和协调者),发现重庆市融资担保行业中政府行为存在的政府担保体系建设还不完善、政府扶持政策法规制定与落实不到位、政府政策性补偿机制建设不健全、监管手段不够丰富等问题。最后基于这些问题,在可行的前提下提出解决建议,包括强化政府对融资担保体系的构建、完善对融资担保行业政策法规的制定、加强以政府为主导的政策性补偿机制建设、政府建立融资担保行业高效的监督管理体系、健全融资担保机构的风险防控制体系等。
其他文献
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以下简称“单独二孩”政策),政策实施后全国各地并未出现生育高峰。2015年10月29日,党的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