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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是特殊商品,它既能防病治病,维护人们生命健康,也可能因毒副作用、用药不当等原因对人体造成伤害,甚至死亡。近年来,药品不安全事件频繁发生,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发达国家的药品监督管理机制。药品召回是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并存在安全隐患的缺陷药品的回收,能避免缺陷药品在市场上的继续流通,减少其可能造成的健康损害。生产企业是药品召回实施的主体和召回成本的承担者。面对巨额的药品召回成本,企业难免望而却步,而这将不利于药品召回的发展与完善。因此,加强药品召回成本管理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论文从